商务部关于印发《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总结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明确未来几年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有效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引导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商务部编制了《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15年)
猪肉是我国绝大多数居民的主要肉品来源,生猪屠宰是我国实行严格市场准入的行业之一,承担着服务“三农”、满足居民猪肉消费需求、保障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的产业功能和社会责任。为引导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10-2015年。
一、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现状
1998年《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已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10余年来,生猪屠宰行业发生了以下积极变化:
(一)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有较大提高。随着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的落实,县级以上城市猪肉供应已基本上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场点,下同),乡镇进点屠宰率近95%,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食用猪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