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积极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年下降。无因工作失误、违法执法导致非正常越级上访。
33.司法机关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加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及其执法工作的满意度高。
五、加强经济法治建设
34.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健全,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市场经济秩序良好。
35.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到位,辖区内没有发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或产品质量重大问题案件。
36.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觉依法纳税意识逐渐提高,重大涉税犯罪案件逐年减少。
3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措施到位,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38.环境安全监控和紧急处置机制健全,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无因环境污染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39.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
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40.村、居、企业等群众自治组织健全,制度完备,并正常发挥作用。
41.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法定事项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依法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未出现干扰、破坏依法选举情况;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相关工作规章制度,按期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42.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依法组建工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征求工会意见;依法保护职工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3.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和管理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监督严格,作用发挥明显。
44.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在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45.制定并切实落实县(市、区)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年度有工作要点和学法计划,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实,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普法办专职、兼职人员明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实施计划和步骤清晰。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覆盖面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