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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9年9月15日 国质检监[2009]4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电热毯产品质量监管,贯彻落实“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有关要求,规范电热毯企业生产行为,做好生产许可相关工作,提高电热毯产品质量水平,总局制定了《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
全国电热毯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安排,电热毯被列为今年重点整治的产品。上半年,国家质检总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了电热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当前,正值电热毯产品生产旺季,为提高电热毯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经研究,总局决定自9月中旬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电热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规范、整治和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电热毯生产企业监管,督促电热毯生产企业依法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保障电热毯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电热毯和无证生产电热毯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全国所有电热毯生产企业开展,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生产过程是否规范,发热线、开关等零配件是否合格;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是否存在生产假冒伪劣行为;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检查已获生产许可证的电热毯生产企业。全国获证电热毯生产企业共280家(详见附 1)。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根据《电热毯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及相关标准要求,结合《关于对获得电热毯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补充实地核查的通知》(全许办[2009]31号)中要求的对获证企业进行补充实地核查等工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全部电热毯获证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检查企业发热线、开关等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三是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对不再从事电热毯生产的企业,要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管理规定》等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生产许可证。对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企业的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及时向总局提出吊销、撤销、注销生产许可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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