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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87号--关于批准对阜宁大糕、狼山鸡、福州茉莉花茶、红安苕、湟源陈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三)混合发酵。
  醋头成熟后加入经筛选的麸皮,搅拌机混合均匀醋醅含水量控制在50%至55%之间,温度升至42℃时予以翻搅,春、夏40至45天,秋、冬50至60天,至醋醅不再升温,酸度不升高时加盐歇醅。
  (四)淋醋。
  将成熟醋醅在淋池内浸泡16至24小时,均匀淋出即为生醋。
  (五)灭菌。
  将淋出的生醋用灭菌器进行灭菌,放入晒缸内进行天然晒制,晒制时间为每年的3至11月(夏季2个月,春秋3个月),放置于陶制容器中贮藏一年以上,经过滤灭菌,即为陈醋成品。
  (六)质量指标。
  1. 感官特色:

项 目

要  求

色泽

琥珀色或红棕色。

香气

具有本品特有气味,有浓郁酸味,略带青稞麦香气。

滋味

酸味柔和,绵,微甜,不发涩,无异味。

体态

澄清,允许有少量沉淀,无霉花,浮膜。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特级

一级

二级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

5.0

4.0

3.5

不发挥酸(以乳酸计),g/100ml  ≥

1.4

1.2

1.0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    ≥

15

13

1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ml  ≥

0.5

0.4

0.3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g/100ml  ≥

1.2

1.0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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