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测人发〔2009〕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测绘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全国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年度测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为推动测绘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客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测绘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促进测绘系统各单位增强整体观念,努力提高测绘系统的执行力,表彰先进、鞭策落后、不断提升测绘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考评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三)坚持上下结合、工作考评与听取意见和建议相结合;
(四)坚持对考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加强使用。
三、考评内容、方式和程序
(一)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根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测绘法律法规、国家测绘局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要求、地方政府赋予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测绘管理职责制定,包括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测绘法制建设、基础测绘管理、测绘成果管理、测绘市场监管、测绘依法行政、测绘科技创新、测绘文化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具体考评内容由国家测绘局机关各司(室)提出,经局党组审定后执行(考评内容及标准附后)。
(二)考评方式
1、国家测绘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考评工作。
组 长: 王春峰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 宋超智 国家测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