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共对50个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下发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建议书》。各地、各有关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了认真整改,河北、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贵州、甘肃等地还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工程质量工作取得进展
(一)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夯实了工程质量管理基础
各地高度重视工程质量法规制度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了一批地方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工程质量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据统计,近两年各地共颁布有关工程质量的地方法规20个,规范性文件381个,各类技术标准和导则503个。四川省根据灾后重建的需要,及时出台了《
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四川省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重庆市近两年先后建立健全了住宅分户验收检验、工程勘察外业见证、初步设计质量技术审查等制度,编制了40项技术标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健全。
(二)积极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和手段,提高了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各地根据工程质量工作的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积极创新,不断探索,在改进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和手段上狠下功夫,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上海市针对重大危险源、事故多发和质量通病等重点环节,采用样板引领以及对差企业、差工地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重点监管的差别化管理手段,强化质量隐患排查治理。江苏省进一步强化监督巡查制度,完善三级巡查体系,监管力度显著增强。江西省实行勘察文件专项审查,确保工程勘察前置性审查落到实处。山西省积极推进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建设,完善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机制。
(三)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将监督执法检查作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综合及专项检查,严格行政处罚,及时消除了一批质量隐患,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浙江省在此次监督执法检查中,共检查工程3269个,发出整改通知2011份,提出整改意见11270条,其中103个项目停工整改。河南省除定期进行全省工程质量巡查外,还多次开展针对廉租住房、施工图审查机构、三峡移民工程、中小学校舍等专项检查和治理。福建省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两年来共注销31家施工企业、4家监理单位的资质。山东省大力强化监督执法,仅2008年就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278起,罚款总额达到17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