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管理办法》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国测党发〔2009〕47号)
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室):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管理办法》、《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的意见》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中共国家测绘局党组关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以下简称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局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根据《2009-2020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中发〔2009〕5号)、《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办发〔2003〕30号)和《关于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6〕2号),结合测绘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备干部队伍应当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
第三条 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有关原则,还应当做到:
(一)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以德为先;
(二)坚持重在培养,注重同样使用;
(三)坚持优化结构,实现梯次配备;
(四)坚持优进绌退,实行动态管理;
(五)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测绘局机关司(室)(以下简称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
第五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人事部门负责。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局等实行干部双重管理的单位,其后备干部的管理与干部管理权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