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防范重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涉及煤矿生产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的各项工作,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强化抽采利用、完善通风系统、加大治本力度,加强现场管理,严防瓦斯、坍塌、透水事故发生。建筑施工企业要针对年底建筑施工任务紧、施工队伍流动性加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工程队伍、机械装备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坚决消除习惯性违章现象,切实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运企业要严格遵守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的各项规程,特别是要做好运输环节的整治工作,防止交通事故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电力企业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和大风等极端天气的特点,加强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确保供电万无一失。其他中央企业要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设备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强化管控,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意识。
当前,一些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以及“低标准、老毛病、坏习惯”等不良作风仍然较为严重。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特别是基层岗位和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技能和意识,并坚决克服盲目乐观、侥幸松懈思想。
三、加强应急和值班工作,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中央企业要针对冬季天气、环境特点,制定和完善冬春季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和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加强与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协调联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人员疏散预案,严防踩踏、火灾事故发生。
各中央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企业各级领导,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岁末年初生产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要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要组织力量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和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