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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83号--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Ⅳ)

  1.壳体:由钢板、不锈钢板等材料冲压成型经过焊接组装成形。
  2.外部漆:采用汽车用高级金属漆经过底漆、找平、中涂、面漆、清漆、红外烘烤等加工工序完成。
  3.内部装饰:由顶盖装饰、侧面装饰及床等部分组成,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使用天鹅绒、绉纱、春亚纺等面料加工制作,由总装工进行安装完成。
  4.外部装饰:包括把手、合金扣件、塑料装饰件等部分组成。塑料件是由ABS工程塑料经过加工、镀膜之后根据型号不同由总装工人进行安装。

会议决定,该商品是在钢铁壳体的基础上经外部涂漆及内外装饰制成,钢铁壳体为该商品的基本特征,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将其按未列名的钢铁制品归入税目73.26项下。

13

J2009-0013

 

7608.1000

2009-0031

浇铸铝管

 

 

该商品外观为铝制带孔圆柱状体,外径×内径×长度的规格分别为:254×80×1000毫米;203×50×1500毫米; 280×90×1200毫米等;铝含量约为99.8%。产品具有空心较小、管壁非常厚的特征。
  生产工艺为:由液体纯铝水浇筑到铝管制造机铝水前包,通过冷凝水凝固后,在牵引机的连续带动下加工成铝管。

会议决定,如果该商品符合《税则》第七十六章注释五对“管子”的定义及行业中各种通常铝制管材的标准,可以按铝管归入税则号列7608.1000。

14

J2009-0014

 

8412.2100

2009-0038

破碎锤主体

 

 

该商品是一种将液压能转变为机械冲击能的破碎机具,它主要以挖掘机、装载机等液压机械为承载设备,被广泛应用于城建、采矿、冶炼、交通、水电等工程施工。
  破碎锤的结构,主要包括阀门、氮气室、油缸、活塞下部主体、钎杆等部分。其工作时通过阀门系统接受挖掘机液压动力,推动活塞向破碎器尾部运动,同时压缩氮气室中的氮气,积蓄能量。当活塞运动到尾部规定位置时,阀门调整液压方向,推动活塞反向运动,同时氮气膨胀一同推动活塞向下运动,撞击钎杆,实现破碎功能。

会议决定,该商品采用液压缸原理,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该归入税则号列8412.2100。

15

J2009-0015

 

84.30/84.31

2009-0037

抽油机

Oil extractor/oil sucking/oil pumping unit

磕头机

该商品是一种开采石油的机械设备,通过加压的办法使石油输出。基本工作原理为:电动机(额外配置)通过皮带将动力传递给减速器输入轴;减速器通过齿轮辐的机械运动将动力传递到减速器的输出轴上;减速器带动曲柄转动;曲柄带动四连杆机构(驴头、游梁、横梁、连杆)作上下摆动;四连杆机构带动悬绳器作上下往复的直线运动,从而实现采油目的。

会议根据抽油机构成的不同情况分别讨论研究确定归类,决定将抽油机整机归入税目84.30项下,将不带动力源的抽油机归入税目84.31项下。

16

J2009-0016

 

8471.8000

2009-0033

笔记本电脑机壳组件

 

 

该商品为笔记本电脑的半成品,由下列零件组成: 1、一套笔记本用液晶显示屏(含液晶屏、驱动电路等); 2、一个主板(集成散热器、散热风扇、显卡、网卡、调制解调器、接口等); 3、一套笔记本电脑外壳(含上、下外壳、面板、触摸式鼠标等); 4、一个锂充电电池; 5、其它零件为数据线缆、螺钉等紧固件;产品占整机比例大约60%,经组装处理器、硬盘、内存、光驱、键盘等,即成为一台完整的笔记本电脑。

根据《税则》第八十四章注释五(三),该商品符合“专用于或主要用于自动数据处理系统;可以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几个其他部件同中央处理器相联接;以及能够以本系统所使用的方式(代码或信号)接受或传递数据”的描述,可视为自动数据处理系统的其他部件归入税则号列8471.8000项下。

17

J2009-0017

 

84.79

2009-0034

加硬机

 

 

该商品设计用于在镀膜生产的清洁工艺中,自动将传送带清洁架中的树脂镜片进行清洗、渗透、脱水、干燥、加硬镀膜(浸泡于药水中)、冷却、固化后供操作人员检查。树脂镜片再次清洗工艺中,有旋转和超声波两种清洗方式。设备尺寸:长22.8米×宽2.1米×高2.6米,该设备安装于同一个框架内。整个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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