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森林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办科字〔2009〕1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98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09〕110号)要求,我局负责组织筹建全国森林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林学会森林防火(消防)专业委员会为全国森林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按照技术委员会筹建工作程序,须面向全国征集全国森林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人选要求
(一)在森林消防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了解和熟悉森林消防标准化相关工作,能够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的人员;
(二)热爱森林消防标准化工作,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
(三)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和外语水平。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公函;
(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照片要求:正面免冠照,彩色二寸3张)一式三份,委员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