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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的通知


  第九十五条 如返回检验结果突破次数超过设定阈值,应及时书面报告商业银行内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层,并适时启动投产后全面验证。

  第九十六条 当商业银行持续监测结果表明需要对内部模型进行全面验证或市场风险内部模型出现如下变更时,需全面验证模型对风险变化的反映能力:

  (一)当内部模型的假设、计量方法或使用的市场数据类型、数据加工方法发生重大改变时。

  (二)当市场发生显著结构性改变或商业银行业务组合发生重大改变,并可能使内部模型不再适用于当前商业银行业务组合的风险识别和计量时。

  (三)当增加新的模块及功能或系统升级时。

  第九十七条 除出现第九十六条所述情形外,商业银行也应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对市场风险内部模型的全面验证,以确保模型可满足市场及本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九十八条 高级管理层除应履行本指引第二章的一般性职责外,还需履行下述市场风险内部模型验证工作职责:

  (一)了解模型原理和基本方法、假设条件和局限性,正确理解模型结果和报告。

  (二)审批用于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计量的模型。

  (三)批准并授权对模型进行修改或重新开发。

  第九十九条 市场风险验证主体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从银行实际情况出发,对模型的逻辑及概念的合理性进行独立评估,评估产品录入是否准确,对有分拆录入的交易,评估分拆方式是否合理。

  (二)通过模型复制、建立平行模型或对比业内其他基准模型对模型定价引擎进行验证。

  (三)将模型得出的结果与银行实际数据进行比较,如对风险价值模型进行返回检验。

  (四)撰写模型验证文档,向高级管理层提交模型验证报告,并将验证结果反馈至负责模型开发、维护和使用的相关部门。

  (五)对于在模型验证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第一百条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验证的文档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对于自行开发模型的商业银行,模型开发团队应提交开发过程文档,具体包括:模型理论推导、编码说明、程序源代码、开发过程测试及验证文档、使用说明等;应确保独立的模型验证主体可根据文档完成模型验证工作。

  (二)对于采用外购模型的商业银行,模型采购部门应要求系统提供商提供充分的模型使用手册及技术文档,以确保模型验证主体可根据文档完成模型验证工作。

  (三)模型验证主体需提供完整、充分的验证文档,包括模型理论说明、定价算式推导、数据来源、平行模型结果对比等。模型验证人员还需在验证报告中对模型的有效性及局限性进行评估,并说明原因。

第二节 对市场风险内部模型输入数据的验证

  第一百零一条 商业银行需确保其市场风险内部模型输入数据准确、完整、及时。模型输入数据可分为交易及头寸数据、市场数据及模型的假设和参数。

  第一百零二条 交易及头寸数据包括手工输入或由系统接口导入的数据。商业银行应确保其市场风险内部模型中的交易及头寸数据传输顺畅、准确有效。模型初建时,商业银行应选取验证时点,对该日的新增交易数据及持仓数据与其他来源的交易数据进行核对;对于模型变更等其他类型验证,商业银行可采取抽样方式进行输入数据的验证。

  第一百零三条 市场数据是指由第三方外部机构提供的、用于产品估值及风险价值计算的收益率曲线和汇率等数据。商业银行可通过选取时点,比照多个外部机构提供的数据进行交叉验证,或者可以通过自行编程、EXCEL计算表等方式处理原始数据并与之前加工后的数据进行比较,以确保市场数据的准确性。

  第一百零四条 商业银行采用自行采集或计算所获得的投资组合、交易对手等市场数据作为内部模型输入数据时,须经监管部门批准并向监管部门提供自行采集或计算市场数据的方法说明及技术文档,并说明其选择的合理性。第一百零五条商业银行应采取基于理论损益的返回检验验证内部模型的主要假设和参数。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风险和组合结构特点,采取以下一种或若干种验证方法作为补充。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商业银行采取以下方法作为其常规验证方法的补充。

  (一)通过延长基于理论损益的返回检验时间提高检验的效力,如对三年的历史数据进行返回检验;但如果商业银行的内部模型或市场状况在所选历史区间曾出现重大变化或历史数据无法适用,则不应采取此方法。

  (二)对99%以外的置信区间进行基于理论损益的返回检验。

  (三)对商业银行的子组合进行基于理论损益的返回检验。

第三节 对市场风险内部模型计算处理过程的验证

  第一百零六条 商业银行应对其风险价值系统中的单个产品定价和估值模型进行验证,以掌握模型定价方法,避免由“定价黑匣”带来的损失。验证主体应根据模型开发文档,对不同产品定价模型进行逐项推导,评估其准确性和合理性;还应通过自行建模、平行计算、提取第三方机构公布的定价数据等方式进行验算,以确保模型的准确性。

  单个产品定价和估值模型验证可根据产品类型及特征,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或交易样本进行。

  第一百零七条 商业银行应在单个产品定价和估值模型验证的基础上,对模型输出的风险价值进行验证。银监会鼓励有能力的商业银行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交易,按产品类别建立平行的风险价值模型,并将结果与内部模型计算产生的风险价值结果进行对比。对于持有头寸较大、产品较复杂的商业银行,风险价值模型复制难度较大,商业银行可采用基于理论损益的返回检验,将内部模型计算得出的风险价值与当日理论损益进行对比。商业银行应记录返回检验的结果,并参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关于返回检验突破次数及所属分区的相关规定对模型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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