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全国老龄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各级民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民政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的成效,但与民政事业发展和社会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做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推动民政媒体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民政新闻宣传工作在民政事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一)民政新闻宣传是民政工作的公众舆论渠道,通过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传播党和政府的民政政策、决策和民政工作业绩,展示新时期民政人风采,塑造民政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良好形象。
民政新闻宣传是民政对象的代言人,通过信息收集、舆情分析、下情上达,反映群众疾苦和呼声,推进决策参考,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
民政新闻宣传是民政事业的促进者,通过褒扬先进典型、批评消极现象、介绍成功经验,激励、鞭策民政工作者,感染社会公众,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民政新闻宣传工作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真实、准确、客观、全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民生、贴近民政、贴近民政对象。要坚持改革创新,实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民政新闻宣传水平。
二、充分发挥媒体的新闻宣传作用
(一)高度重视和运用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重大典型、重大事项的宣传。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要经常与新闻媒体沟通情况,加强策划,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在民政新闻宣传中的作用和影响,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网络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积极引导网上舆情。要加快民政门户网站的网站群建设,建立有效的网站管理和信息更新机制,将民政门户网站建成民政新闻宣传和沟通互动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