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调研与宣传工作的通知
(财农便[2009]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以下简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跟踪和掌握重点县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交流和宣传重点县建设的经验和成效,扩大重点县建设影响力,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调研与宣传工作。
一、认真开展小农水重点县调研活动
省级财政、水利部门共同组织本省(区、市)调研活动。除利用各级财政、水利部门力量外,可邀请政府研究部门、专家学者、新闻单位等参加调研。座谈时可邀请农户、用水户协会负责人、基层干部等参加。财政部农业司、水利部农水司也将组织调研组,选择部分省市开展典型调研。
调研可采取座谈讨论、经验交流、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既要掌握整体情况,又要进行典型分析,既要准确判断形势与重点,又要力争提出可操作的政策建议。主要调研内容包括:
(一)近年小农水建设,包括今年开始的重点县建设的主要成效与基本经验。
(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筹措与落实情况。
(三)省级和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情况,特别是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开展的资金整合情况。
(四)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资金使用监管的做法与创新。
(五)工程建后管护的有效模式。
(六)其他政策建议。
二、积极宣传报道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利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展开的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政策、施工情况与成效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小农水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报刊宣传。在中央及地方主要报刊上,采用领导专访、专栏报道、深度报道、典型案例、动态消息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小农水建设的政策、进展、典型、作用及成效。
(二)电视宣传。在中央及地方电视台有关栏目,宣传和报道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专题新闻。
(三)网站宣传。在财政部网站、水利部网站、中国节水灌溉网,以及各地财政、水利部门网站及时刊发有关政策、领导讲话、技术指导、工作进展、各地经验等图片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