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关于不同意中国农业大学从事布鲁氏菌病实验活动的函

农业部关于不同意中国农业大学从事布鲁氏菌病实验活动的函
(农医函[2009]13号)


中国农业大学:
  你校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提交的“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科研项目生物安全审查”申请收悉。经审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你校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实验活动范围不含布鲁氏菌病。为此,不同意你校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从事布鲁氏菌病实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