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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换股吸收合并跨市场转登记业务技术准备工作的通知

  六、业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传真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0755-25938084、25946001(业务咨询)0755-25946080(技术咨询)

0755 -25987132 、25987133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5918109 电脑工程部:25918206 会员管理部:25918609

0755-82084014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上市公司吸收合并跨市场换股业务流程

  结算公司

阶段

业务及时间要求

负责部门

停复牌安排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2009 年12 月9 日)

刊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换股吸收合并实施等相关公告(2009 年12月9 日)

上市公司、保荐机构 交易所、结算公司

交易

回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

1、上市公司刊登回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2009 年12 月11日)2、异议股东开始回购请求权的申请(2009 年12 月16 日至18 日)3、清算交收

上市公司、保荐机构、交易所、结算公司 证券公司

唐钢股份、邯郸钢铁、承德钒钛自2009年12月16 日起开始停牌,直至完成换股,新公司上市后恢复交易

被吸收合并上市公司办理退市手续

邯郸钢铁、承德钒钛申请退市,并办理相关手续

上市公司、保荐机构 交易所、结算公司

邯郸钢铁、承德钒钛股份在上海证券市场退出登记,股份数据给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保荐机构 交易所、结算公司

办理吸收合并换股手续

上市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被吸收合并公司换股后的股份进行初始登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沪深进行初次匹配,并将匹配的深沪账户对应关系发送至各证券公司。

上市公司、保荐机构 交易所、结算公司

证券公司核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来的“匹配的深沪账户对应关系”,将确认后的深沪账户对应关系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反馈,以便上市公司据此完成初始登记工作。

证券公司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换股操作,结算公司完成初始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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