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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2009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2009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环函[2009]31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09〕676号),现下达你单位2009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具体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见附件。预算科目列“2111103 减排专项支出”。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7〕67号)相关规定和项目建设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09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名称)

预算金额

 

合 计

16681

 

机关本级

 

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绩效考核

440

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运行与管理

230

国家级自动监控中心运行与项目管理

530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边境河流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6011

总站转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

3905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运行与管理

400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

485

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

180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核安全监管技术支持系统建设项目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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