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测绘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号--关于启用北武当山等第三批24座著名山峰高程新数据的公告

国家测绘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号)


关于启用北武当山等第三批24座著名山峰高程新数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北武当山等第三批24座著名风景名胜山峰高程新数据公告如下:

  一、北武当山,高程数据:1983.8米;

  二、五老峰玉柱峰,高程数据:1702.6米;

  三、千山仙人台,高程数据:708.5米;

  四、凤凰山,高程数据:835.2米;

  五、医巫闾山望海峰顶,高程数据:867.0米;

  六、清源山,高程数据:453.0米;

  七、太姥山,高程数据:871.0米;

  八、青云山,高程数据:1059.2米;

  九、云台山(河南省)茱萸峰,高程数据:1297.6米;

  十、石人山玉皇极顶,高程数据:2153.1米;

  十一、王屋山天坛山,高程数据:1711.3米;

  十二、大洪山宝珠峰,高程数据:1051.4米;

  十三、九宫山老鸦尖,高程数据:1656.6米;

  十四、桂平西山西山顶,高程数据:678.9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