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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歌手李霄云到江苏南京加盟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澳大利亚歌手李霄云到江苏南京加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469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57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五环广告传播公司邀请澳大利亚歌手李霄云,于2010年1月9日到江苏南京加盟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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