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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财人[2009]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沈浩,男,1964年5月生,安徽萧县人,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在凤阳县小岗村选派任职期间,任小溪河镇党委副书记,小岗村党委第一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务。

  2004年2月,沈浩同志作为安徽省委选派的6000名到农村任职的优秀干部之一,从安徽省财政厅被选派到凤阳县小岗村担任党委第一书记。2006年底,在3年任职期将满之时,该村98户农民按下红手印,强烈挽留他继续担任村党委第一书记。沈浩同志怀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小岗村群众的热爱,毅然同意留任。2009年11月6日,沈浩同志在小岗村第二个任期即将结束之际,因积劳成疾,猝逝在工作一线,年仅45岁。

  胡锦涛总书记得知沈浩同志去世后作出重要批示:“沉痛悼念沈浩同志。请转达对沈浩同志亲属和小岗村村民的亲切慰问。”李长春、习近平、贺国强、刘云山、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表达沉痛悼念。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及财政部谢旭人部长也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并对深入宣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提出明确要求。

  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财政系统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的活动,大力宣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弘扬当代财政干部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的精神,激励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新的业绩。

  一、学习沈浩同志忠于人民、心系群众、甘为公仆的坚定信念

  沈浩同志忠于人民,忠于组织,他信念坚定,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带领小岗村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实践中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致富之路。他结合小岗村实际,牢牢抓住科学发展、快速发展不动摇的理念,积极招商引资,增加村民收入,使小岗村农民人均收入从2003年的2300元提高到2008年的6600元。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丰富村民文化生活,促进了小岗村又好又快发展。沈浩同志在小岗村工作的6年里,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就像他日记中写到的“人的生命是伟大的,但人的生命也十分脆弱。作为一个人活在世上,官是当不到头的,钱也是难以挣尽的。那么,更应该考虑的是怎样活得有价值。”他以自己朴实的思想,扎实的行动,忠实履行了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默默诠释着一个中国共产党人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赤子情怀。向沈浩同志学习,就要像他那样牢记党的宗旨,心系人民群众,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学习沈浩同志牢记宗旨、无私奉献、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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