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展厅面积所限,每个省市自治区最多限提供15件作(产)品。需装裱镜框展示的作品原件尺寸限制在70cm× 70cm之内,不需提供镜框,由北京统一装裱,其它作品限制在50cm×50cm×50cm尺寸内。
四、其他要求
提供的作(产)品需具有市场开发潜质,适合批量生产。同时,每件作品都需填写“作(产)品登记表”以便展示时介绍,作品收到后中国残联华夏文化集团将统一回执并负责保管。作(产)品由提供方负责邮寄或托运至北京。作(产)品提供者请勿提供唯一商品,以防造成损坏无法赔偿;请勿提供贵重金属和单件制作成本高于一万元人民币的作(产)品。此次作(产)品布展时间截止到2010年1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残联华夏文化集团,邮政编码:100034。
联系人及电话:张洋 010-66580362,刘毅周 010-66580343。
电子信箱:ZCLGYZT@163.COM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中国残疾人工艺美术作(产)品征集登记表
一件作品登记一张
概 况
| 推荐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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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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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
| 年龄: 性别: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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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送单位性质和个人残疾类别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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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材质
工艺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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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产)品
价值和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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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需求
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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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需特别陈述的特色或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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