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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残联系统征集残疾人民间工艺品的通知


  因展厅面积所限,每个省市自治区最多限提供15件作(产)品。需装裱镜框展示的作品原件尺寸限制在70cm× 70cm之内,不需提供镜框,由北京统一装裱,其它作品限制在50cm×50cm×50cm尺寸内。

  四、其他要求

  提供的作(产)品需具有市场开发潜质,适合批量生产。同时,每件作品都需填写“作(产)品登记表”以便展示时介绍,作品收到后中国残联华夏文化集团将统一回执并负责保管。作(产)品由提供方负责邮寄或托运至北京。作(产)品提供者请勿提供唯一商品,以防造成损坏无法赔偿;请勿提供贵重金属和单件制作成本高于一万元人民币的作(产)品。此次作(产)品布展时间截止到2010年1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残联华夏文化集团,邮政编码:100034。

  联系人及电话:张洋 010-66580362,刘毅周 010-66580343。

  电子信箱:ZCLGYZT@163.COM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中国残疾人工艺美术作(产)品征集登记表
  一件作品登记一张

概 况

 

推荐残联

 

 

选送单位

 

制作者

年龄: 性别: 职称:    

选送单位性质和个人残疾类别概况

 

 

 

作品材质

工艺和名称

 

作(产)品

价值和售价:

 

 

合作需求

与联系方式

 

作品需特别陈述的特色或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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