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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三、进一步发展壮大家庭志愿者队伍
  5、大力招募各类家庭志愿者。要在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家庭志愿者队伍的规模。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不计报酬、自愿奉献自己的技能等为他人提供无偿服务为标准,以至少能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每年能拿出一定时间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要求,对有意愿参与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社区群众和家庭成员,不分性别、年龄,不限专业、专长,只要向社区妇联组织(家庭志愿者组织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经资格审核的,均可吸纳参加到各类家庭志愿者队伍中来。
  6、着力培养家庭志愿服务的骨干。要坚持家庭志愿者队伍的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招募一些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拥有一技之长、掌握专业知识的人员,尤其要把“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个人和家庭吸纳和充实到家庭志愿者队伍中来,成为家庭志愿服务的骨干。要积极探索对家庭志愿者骨干的培训途径与方式,充分利用社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市民学校、妇女学校、家长学校等平台,有计划地分层、分类对家庭志愿者骨干组织进行专门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全国妇联将适时组织开展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以及家庭志愿服务骨干的示范性培训活动。
  四、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志愿服务活动
  7、围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谋划和推进家庭志愿服务活动。要以发扬邻里守望、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为宗旨,以方便家庭、服务家庭需求为重点,以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空巢家庭、孤寡老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为对象,组织家庭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以传播文明理念、发展先进文化为重点,组织家庭志愿者开展各种普及文明风尚、丰富文体生活、弘扬科学精神的志愿服务活动;以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节能环保知识、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为重点,组织家庭志愿者开展各种优化生态环境、节约使用资源、改变生活方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以解疑释惑、关怀心灵为重点,组织家庭志愿者开展各种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邻里冲突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维护城乡社区治安、促进社区以及社会和谐文明作出贡献,构筑家庭志愿服务“人人参与、人人奉献、人人受益”的生动局面。
  8、把长期开展志愿服务与组织大型志愿活动相结合。要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妇联工作实际,统筹兼顾长期开展家庭志愿服务与适时组织大型家庭志愿活动。坚持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期性和持续性,定期、及时地为社区群众和家庭提供周到、便捷的日常服务,实现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要注重抓住重要节点和有利时机,每年至少组织1-2次主题鲜明、富有特色、具有规模、务求实效的大型家庭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扩大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家庭志愿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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