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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行政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院务工作;负责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及议决事项的督促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拟定,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行政和财务管理等工作。
  (二)教务部
  负责培训和教学工作的综合管理,制定培训、教学和教材编写规划,确定年度招生和教学计划,组织协调教学活动;拟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专职教师业务考评和兼职教师选聘以及函授教育的管理。
  (三)培训部
  负责学员招收和办班工作,组织培训计划的实施和学员的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学员的学籍、档案管理和日常管理以及鉴定和毕业、结业事项,协助党组织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科研部
  负责学院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科研计划,审定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科研、咨询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科研成果的评审和推广运用;研究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学院近期与长期发展规划开展调研,组织起草学院重要文件,编辑院刊。
  (五)行政管理教研部
  承担行政管理和国家公务员制度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六)领导科学教研部
  承担领导决策、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七)经济管理教研部
 承担宏观经济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八)法学教研部
  承担法学基础、法制建设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九)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研部
  承担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国际国内政治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十)教学保障部
  负责学院图书馆、电教中心和计算机中心的管理,为教学、科研和办公现代化提供保障。
  (十一)人事部
  负责学院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学院干部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在职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等管理工作。
  (十二)国际合作交流部
  负责学院日常外事工作,制定外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办理学院与外国(地区)行政学院及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与学术交流事宜;配合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承办有关国际组织活动及会议、国际援助项目及人员交流协议签约的组织工作。
  (十三)党委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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