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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


  二十三、什么是有责延误?
  旅游行程延误或终止的因素多样,其中,由于旅行社的疏忽、过失,如导游记错时间、旅行社安排的车延误、办理的签证有问题、代管的证照丢失等,导致游客行程延误或终止,产生了额外的交通、食宿费用,保险给予赔偿。
  根据旅行社选择的不同保险金额,有责延误的费用赔偿标准为每人1万元、2万元。这个额度是单独的,是在其他赔偿限额之外的。

  二十四、什么是无责救助?
  发生突发事件(旅行社原因引发的事故灾难除外),游客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时,旅行社(随团工作人员)根据《突发事件应付法》等相关规定,必须进行救助,从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和必要的物品购置费等,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就是说,发生了上述事故,旅行社没有责任为游客的损失负责,但有救助义务,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在限额内进行赔偿。

  二十五、导游、领队等随团人员在不在保险范围内?
  在。
  这是统保产品的一大亮点。以往随团导游、领队没有保险保障,而且大部分导游与旅行社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不能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这次统保产品给予了保障,为旅行社和导游解除了后顾之忧。
  如果导游、领队有工伤保险,则可以从工伤保险中获得赔偿。

  二十六、统保赔付专项资金有什么价值?
  发生涉旅突发事件,需要抢救伤员、处理遇难者后事,这就需要垫付、预付大量的现金,但旅行社往往无力垫付,或者政府无法拿出这么多的钱,统保赔付专项资金就可以发挥作用,具体表现在:
  第一,垫付较大以上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旅行社暂时无力承担的医疗费用或者死亡赔偿金(由组团社申请,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国家旅游局批准后使用)。
  第二,预付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预估损失超过10万元,且保险公司无法及时支付的医疗费用或者死亡赔偿金(由旅行社申请,全国调解处理中心批准使用)。
  第三,支付具有重大国际国内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确需紧急救援时的紧急救援交通工具使用费、人员报酬、紧急救援设备租用等费用。(由省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旅游局批准即可)。

  二十七、旅行社的责任限额不够用怎么办?
  当发生比较大的事故时,旅行社购买每次赔偿限额不够用时,可以向全国调解处理中心申请使用公共责任限额。
  第一,公共责任限额是在旅行社保障额度之上的保障,相当于所有旅行社可以使用的“公共额度”。
  第二,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级和超赔三级设立。旅行社的每次责任限额不够用时,申请省级公共责任限额;省级不够用且统保规模达到50%以上时,申请用全国的;全国不够用时,申请超赔,从而为旅行社提供了四重保障。
  第三,全国调解处理中心的调解员(为旅行社服务的索赔专员)会根据事故的大小,及时提醒旅行社向调解处理中心申请公共额度。
  第四,旅行社投保的责任限额越高,可使用的公共额度越高。
  这就是全国统保的好处,不用额外支付保险费,就可以享受更高的保障。

  二十八、导游、领队或旅行社能不能现场赔付游客损失?
  可以。
  根据国家旅游局、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签署的三方框架协议,授予导游和领队等随团工作人员1000元(境外500美元)的现场直接赔付的权利。
  导游、领队行使这项权利,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并与游客签署赔偿协议,保留人伤事故的证明或医疗费用单据等。
  保险经纪公司的400服务专线在接到报案后,会告知现场导游或旅行社注意事项,并用短信方式告知需要提供的损失证明和材料。

  二十九、导游、领队现场赔了,回来保险不赔怎么办?
  不会。
  第一,1000元以内(境外500美元)的现场赔偿权,是保险公司事先同意的,只要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会不认的。
  第二,调解处理中心接到报案后,会提醒和告知导游、领队需要提供的索赔材料和证明,尽量避免因为材料不全而遭到拒赔的情况。
  第三,由于调解中心的疏忽、过失导致不能赔偿的,保险经纪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三十、调解处理中心是什么性质?能够做什么?
  第一,调解处理中心是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框架协议书》的约定设立的机构,可以是法人机构,也可以是非法人机构。由旅游行业协会和代表旅行社利益的经纪公司分别推荐人选,经全国统保联合工作小组核定后组建。
  全国统保联合工作小组是在国家旅游局的直接领导下,由框架协议的三方共同组成的。
  第二,调解处理中心负责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事故的调解和处理。
  第三,调解处理中心的设立是为了避免和减少旅行社索赔难、理赔慢的风险。由过去理赔由保险公司说了算到由调解处理中心说了算。这样既减轻了旅行社的事务负担,还避免了索赔不到的风险。保险经纪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凡是发生人伤事故的,旅行社都通过400专线电话或12301找调解处理中心,具有“一按我帮您”的功能。

  三十一、地市有没有调解处理中心?
  有。
  调解处理中心分三级设立。
  首先建立全国调解处理中心,其次在达到一定统保规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调解处理中心,最后在具有设立条件的地市建立地市级调解处理中心。
  省级调解处理中心的设立条件是全省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率达到70%或者到2012年度(只有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设立)。
  地市级调解处理中心的设立条件是地市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率达到70%且年度保费规模达到100万的情况下可设立,但对于满足上述条件的计划单列市,必须成立。

  三十二、调解处理中心是不是什么都管?
  第一,调解处理中心负责所有统保事故的处理。
  第二,索赔金额1000~10000之间的旅游者人伤事故案件和未进入司法程序其他旅游者人伤案件的事故鉴定。
  发生游客和旅行社的保险索赔争议时,调解中心负责调解解决。如果一次调解不成,进行多次调解。
  第三,预付赔款的核准使用。
  第四,垫付款项的划付。

  三十三、事故鉴定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当旅游者人伤事故索赔金额超过10000元时,由调解处理中心向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事故责任鉴定。
  第一,事故鉴定委员会是统保示范产品的一大亮点。当旅游者人伤事故索赔金额超过10000元时,启动该处理机制。
  第二,它与调解处理中心同时设立。
  第三,它由法律专家、旅游行业专家、医学专家、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代表共同组成。
  第四,委员会设立7个表决席位,其中保险公司占3席,旅游行业专家、保险经纪人、医疗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占4席,从机制上确保了理赔的顺利。

  三十四、行业怎样控制保险赔不赔?
  第一,从保险责任范围上,最大限度地界定了保险责任和理赔原则(如先赔后追)。这是赔与不赔的关键所在。
  第二,建立了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从制度上确保了理赔的顺畅。其关键是这两个机构都是行业行使话语权。
  第三,建立了统保赔付专项资金,用以应对重特大事件。

  三十五、国外出险,如何处理?
  第一,建立了500美元的现场快付机制。
  第二,各家保险公司通过国际紧急救援机构对购买紧急救援附加险的旅行社提供从医疗咨询到现场救援的全程服务。
  第三,共保体统一聘请了国际公估公司,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
  第四,保险经纪公司服务专线协同服务资源,提供案件处理建议。
  第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公共救援时,国家旅游局启动统保赔付专项资金,租用交通工具提供救援服务。
  第六,保险经纪公司为旅行社提供专业培训,明确处理流程。

  三十六、保险经纪人是什么样的机构?
  第一,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保险中介机构。
  第二,保险经纪人依法设立,其法律依据是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人的监管机关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由于保险经纪人的疏忽、过失,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法律责任。保险经纪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保障措施是向监管机关制定的帐户缴纳保证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第四,企业使用保险经纪人是国际惯例,至今已有400多年了。实践证明,保险经纪人具有如下功能:
  (1)根据企业的具体需要量身定做保险方案,扩大保险保障;
  (2)通过专业对话和运作,降低保险成本;
  (3)确保保险索赔成功;
  (4)提供风险管控服务;
  (5)完善了保险市场机制,解决了保险信息不对称的不平等问题。
  注:《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三十九条
  保险经纪机构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
  保险经纪机构应当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

  三十七、保险经纪人在本项目中的作用是什么?
  保险经纪人具体发挥如下作用:
  第一,协助国家旅游局设计了统保示范产品,其特点如前所述。
  第二,受国家旅游局委托,为统保示范项目选择了最具实力的六家保险公司,获得了性价比高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为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风险管理服务,提供服务手册,按约定提供风险管理报告和建议,定期报告统保进程和效果等。
  第四,为参加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即代为办理投保手续、提供服务手册、提供风险管控服务、代为索赔、调解旅游者和旅行社的赔偿纠纷等。
  第五,在各级旅游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过渡期,负责调解处理中心的运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所有统保案件的索赔处理、争议解决的重任。在成熟期,派员参与调解处理中心的工作。
  第六,设立400服务专线和统保网站,为旅行社提供咨询和索赔服务。
  第七,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推动下,具体负责统保示范项目的营销推广。
  第八,建立行业风险数据库,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三十八、保险经纪人的介入会不会增加旅行社的保险成本?
  不会。
  第一,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是用于赔偿损失的“纯费率”,二是用于营运、管理和盈利的“附加费率”。根据国际惯例和国内保险行业协会认可的比例,后者约为保险费的35%。
  第二,保险经纪人的佣金来自保险公司营业和管理费用(即上述35%)的一部分。
  第三,由于保险经纪人的介入,保险公司原来需要做的风险评估、产品设计、展业、现场查勘和理赔等事务性、专业性工作,都交给了保险经纪人。保险公司减少了费用支出,因此愿意让出一部分费用,以经纪费或者保险经纪佣金的形式支付给保险经纪人。
  第四,保险经纪人获得经纪费是受法律保护的。
  第五,有无保险经纪人的介入,保险公司都要发生这部分费用。
  注:《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三十九、为什么要使用保险经纪人?
  第一,保险是一门综合学科,极其复杂专业,需要专业人才去做。
  第二,旅行社需要保护自身的保险利益,需要在专业上与保险公司进行平等对话,需要专业机构的帮助。
  第三,保险经纪人是站在旅行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立场,为行业服务的合法专业机构。
  第四,使用保险经纪人是国内外惯例。
  第五,2万多家旅行社的保险事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专业性强,需要保险经纪人的专业协助。
  第六,选择保险经纪人是经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从国内最有实力和品牌的前十位中选出来的。

  四十、保险经纪人要不要和旅行社签订服务协议?
  保险经纪人作为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险顾问,将作为参加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的保险经纪人,需要和旅行社签署保险经纪服务协议,协议签署与旅行社投保安排统一进行。

  四十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是统保示范项目的组织者、推动者和管理者。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第一,国家旅游局负责全国统保领导小组和统保联合工作小组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组织、推动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实施。
  第三,定期组织相关专家优化统保示范产品。
  第四,根据相关办法定期组织对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考评。

  四十二、行业协会能够发挥什么作用?
  在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推动下,行业协会具体参与统保示范项目的推广、调解中心的组建、争议的调解和事故的处理。

  四十三、共保体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的责任、赔款如何划分?
  统保示范项目范围广、责任大,非一家保险公司能够承担,需要整合保险行业的资源和智慧,为旅游行业所用,因此,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选择了最具实力的六家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本项目的风险和责任,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共同分配保费、分摊赔款和费用。
  六家公司的分配比例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10%。

  四十四、共同服务是什么概念?
  上述六家共保体成员,共同为全国2万多家旅行社提供保险服务。
  第一,出单区域划分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甘肃省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湖南省、重庆市、陕西省、贵州省、云南省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吉林省、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
  (5)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6)中国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天津市、福建省、广东省
  第二,服务内容
  (1)为出单区域的旅行社及时签发保险单(俗称“出单”),按照约定的份额承担保险责任,6家合起来100%。
  (2)负责出单区域的旅行社出现后的全国理赔。
  (3)建立统保赔付专项资金。
  (4)参与事故鉴定委员会工作。
  (5)建立医疗合作网络和紧急救援系统,满足旅行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需求。
  (6)协助保险经纪公司向旅行社营销推广示范产品。
  (7)提供保险与风险管理培训服务。
  (8)建立独立核算体系,防止各地出单公司因赔付率不理想而产生服务不积极等情况。
  (9)建立法律、医疗、产品研发、风险管理、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专家团队。
  (10)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并完善统保产品。

  四十五、各省市要不要签署补充协议?
  国家旅游局已经和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签署了框架协议、保险顾问服务委托协议,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与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不再签署补充协议。

  四十六、有没有具体的操作手册和理赔标准?
  保险经纪公司提供针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行社和导游的服务手册。
  调解处理中心制定和颁布调解处理流程和管理办法。

  四十七、是不是先搞试点,再逐步推广?
  统保示范项目是全国一盘棋。有规模,才有利益。
  区域性统保在国内多个城市进行了试点,效果明显。这次示范项目,就是在其基础上,整合了行业智慧,统一了认识后推出的。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
产品介绍与说明

  二00九年十一月

  目录

  一、统保示范产品意义
  二、统保示范产品特点
  (一)充分体现行业需求“量身定做”的保险
  (二)拥有“话语权”的保险
  (三)用机制解决“理赔难”的保险
  (四)整合社会资源为行业服务的保险
  (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的保险
  (六)注入风险管理服务元素的保险
  三、统保示范产品优点
  (一)责任范围广
  (二)保障额度高
  (三)旅行社随团服务人员有保障
  (四)性价比高
  (五)理赔不再难
  (六)用数据和事实说话
  四、统保示范产品主要内容
  (一)保障对象
  (二)保障区域
  (三)保障范围
  1、基本保障
  2、不保的风险、责任、费用
  3、附加保障范围
  五、统保示范产品价格定位
  (一)确定机制
  (二)价格(保费)水平
  1、基本险
  2、附加险
  (三)调整机制
  (四)动态调整机制
  六、统保示范产品服务机制
  (一)投保服务
  (二)调解处理中心与事故鉴定委员会
  1、设立依据
  2、工作职责
  3、设立时间和条件
  4、调解中心组成
  5、事故鉴定委员会

一、统保示范产品意义


  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是在充分评估旅行社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充分体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的保险需求,借鉴国内外旅行社责任险产品的基础上,以真正转嫁旅行社经营风险,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后顾之忧为出发点,为全国两万家旅行社量身定做的。
  它不同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所有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全面的保障性、系统的推广性和不断升级的科学性,能够解决目前旅行社责任保险市场存在的保障范围窄、保险成本高、出险索赔难、旅行社缺乏投保积极性、旅游投诉多等关键性问题,让旅行社责任保险真正为旅行社安全经营、旅游者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二、统保示范产品特点

  (一)充分体现行业需求“量身定做”的保险
  1、在风险分析、需求研究、现有产品对比的基础上,重新定义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产品的内涵与外延;
  2、基本险与附加险相结合,保险保障充分,满足不同旅行社和不同旅游活动的风险和保险需求;
  3、保险责任范围广、但不扩大旅行社责任;
  4、用服务实现产品的功能。调解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纠纷调解、事故处理,彻底解脱了旅行社为索赔而忙。
  (二)拥有“话语权”的保险
  1、创新旅行社责任保险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法,建立旅行社责任保险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实现旅游者人伤事故的集中处理;
  2、建立旅行社责任保险调解处理团队,以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为核心,全面发挥集中化事故处理职能;
  3、建立小额案件的“快付处理机制”,赋予旅行社一定的理赔权;
  (三)用机制解决“理赔难”的保险
  1、以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为核心,规范化简索赔,改变游戏规则,提高索赔效率;
  2、规范索赔单证,明确保险理赔要求,减少单证流转,提高索赔效率;
  3、建立以快付、预付、垫付、通付、公共紧急救援和公共责任限额为特色的解决机制;
  4、建立400服务专线、调解专员、赔案跟踪等索赔协助机制。
  (四)整合社会资源为行业服务的保险
  1、整合了中国保险市场最强的力量,包括最具实力的六家财产保险公司和一家经纪公司;
  2、整合现有紧急救援服务资源,建立适合我国旅游市场需要的紧急救援服务网络;
  3、搭建境内协作医院网络和境外服务机构网络;
  4、组建医疗、法律、语言和风险管理专家后援队伍。
  (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的保险
  1、建立400统一服务专线,一个电话就可以轻松享受旅游保险365×24的一站式服务;
  2、通过TourIns USP旅行社责任保险服务系统与国家旅游保险网,搭建网络数据平台。
  (六)注入风险管理服务元素的保险
  1、在统一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旅游行业风险数据库,并在对风险数据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实时提供防灾、防损建议;
  2、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组织形式多样的保险培训,提升行业风险管理意识,增加事故处理经验;
  3、为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提供保险手册,并为旅游者提供安全手册;

三、统保示范产品优点

  (一)责任范围广
  1、责任界定方式不同:采取了“概括+列明”的方式,既包括因为在组织旅游活动中的疏忽、过失诱发的赔偿责任,也具体列明了11种常见或者难以界定的责任。
  2、增加了意外事故责任,体现行业特点。
  3、增加了“有责延误、无责救助”责任,减少纠纷,强化以人为本意识。
  4、设计了5种附加险,供选择,完善保险保障。
  (二)保障额度高
  1、为旅行社设计了4档赔偿限额;
  2、为每人设计了从20万到80万7个限额,供选择;
  3、设计了公共责任限额,一旦旅行社的限额不够用,可申请公共责任限额,有效解决群死群伤的责任事故无法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
  (三)旅行社随团服务人员有保障
  增加了对旅行社委派的随团领队、导游的赔偿责任。从而为全国十几万导游和两万多领队提供职业保障。
  (四)性价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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