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综合司负责,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旅游企业参与。
3、组织“旅游质量万里行”活动。以“旅游质量万里行”为主题,组织相关媒体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年系列宣传和报道,为质量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综合司、中国旅游协会、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旅游企业参与。
(二)定期发布旅游质量相关信息。
1、发布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进一步调整完善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扩大样本量和调查范围,增强调查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信度,发布季度、半年和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以城市为主的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行业、地区、城市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中国旅游研究院负责,国家旅游局监管司配合。
2、定期发布旅游投诉信息。各级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所定期向社会发布旅游投诉情况,促进旅游企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旅游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信息中心、中国旅游报社配合。各地旅游局(委)、质监所参与。
(三)开展促进旅游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1、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
旅行社条例》及《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广告、合同和价格监管为重点,抓好旅行社的守法经营,抓好旅行社对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低价竞争、欺诈旅游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擅自变更行程、非法滞留等违规行为;以建立旅行社服务质量分类信息披露机制为重点,抓好旅行社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优质服务意识的培育,抓好旅行社的规范用工,有效降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投诉;以保障旅游者的安全为重点,抓好旅行社委托服务行为的规范,抓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等安全管理工作的强化,有效减少旅游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综合司、中国旅游协会配合。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各旅行社参与。
2、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大力贯彻实施新版饭店星级标准,进一步提高星级饭店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完善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和星评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组织举办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提高旅游饭店员工的服务技能水平。开展“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活动,提升旅游饭店品牌影响力。
大赛由国家旅游局监管司负责,人事司、中国旅游协会配合;星级标准的宣贯和星评工作的监督由监管司负责,中国旅游协会配合;星级饭店的评定和复核、“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由中国旅游协会负责。各地旅游局(委)、协会、各旅游饭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