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0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0年继续执行补贴产品竞争性筛选制度,开展部、省两级选型工作。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定后,及时落实政策,现将补贴机具选型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中央财政拟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为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2010年拟进一步扩大中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目前的12大类38小类128个品目扩到12大类45小类180个品目(详见附件)。其中,手扶拖拉机、微耕机仅限在血防区和丘陵山区补贴。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不超过20个品目的其它类机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注: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运输机械、农用航空器、内燃机、燃油发电机组、风力设备、水力设备、太阳能设备、包装机械、牵引机械拟暂不补贴)。
二、省、部两级选型范围
2010年我部继续对全国通用性较强的农业机械统一开展部级选型。部级选型范围:手扶拖拉机(8马力≤功率≤15马力);轮式拖拉机(20马力≤功率,不含皮带传动型);履带式拖拉机。收获机械类:全喂入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割幅≥1.2m),全喂入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喂入量≥2.0kg/s);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功率≥35马力);青饲料收获机(割幅:自走式≥2m,其他机型≥0.9m);水稻插秧机(乘坐式插秧机和手扶步进式插秧机,行数≥2);旋耕机(不含播种功能,耕幅≥900mm);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功率≥0.8kw);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功率≥2.3kw);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功率≥13.2kw);移动式挤奶机;提桶式挤奶机;管路封闭式挤奶机;贮奶罐;冷藏罐。参与部级通用类机具选型的必须是已列入《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及增补目录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