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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发布《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评价表

序号

项目

指标

要求

评分要点

1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满2年,已经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没有不执行国家或本地区粮食应急预案、统计制度和国家粮食政策的情况。

任何1项未达标,直接判定为规范化管理不达标企业。

2

管理制度

综合制度

具有财务制度、统计制度、固定资产和物资管理制度、人事工资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并切实得到落实。

缺少1项制度,扣1分;1项制度不完整或没有得到落实,扣0.2分。企业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或通过HACCP认证的,加2分。

3

仓储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储粮责任制、粮情检查与处置制度、粮油保管员责任制、粮油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粮油出入库(仓)制度、检斤管理制度、粮油保管器材管理制度、卫生制度。

缺少1项制度,扣1分;1项制度不完整或没有得到落实,扣0.3分。

4

安全生产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制度、药剂管理制度、防火制度、防汛制度、保卫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岗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

缺少1项制度,扣1分;1项制度不完整或没有得到落实,扣0.2分。

5

生产作业规程

有粮油入(出)库(仓)作业规程、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熏蒸作业操作规程、粮情检测系统操作规程、通风作业操作规程。

缺少1项制度或规程,扣1分;1项制度不完整或没有得到落实,扣0.3分。建立本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的,加1分。

6

账务管理

已经建立实物、统计、财务等账务工作体系,各类账表凭证规范,审核机制健全,档案资料完整,定期开展账账、账实核查,且账实相符。

账实不符的直接判定为规范化管理不达标企业。工作体系不健全、账表不完整、资料不完整、无审核机制、未定期开展核查工作的,每项次扣0.5分。

7

仓储管理

基本要求

2年内未发生粮油储存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账实相符。

任何1项未达标,直接判定为规范化管理不达标企业。

8

粮堆

粮堆能够做到分类堆放,粮堆形状有利于粮食的储存安全,并做到规范整齐,及时制作并悬挂粮堆信息卡片,内容完整、规范。

食用粮油与非食用粮油混存的,直接判定为规范化管理不达标企业,存在其他混存的,扣2分;未制作、悬挂粮堆信息卡片或卡片内容不规范的,扣0.5分。

9

保粮措施

有含盖经常储存粮食品种的仓储管理预案,有储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有详实的操作规程,有人均保粮数量、自然损耗定额、降水降温能耗定额、主要器材消耗、吨粮年均保管成本等指标并得到贯彻。

无仓储管理预案和储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扣0.5分;无其他项目的,每缺少1项扣0.1分。

10

粮油收购

有粮食收购许可证,按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组织收购,制订粮食收购工作方案,粮食收购流程合理,有收购粮食品种的扣量扣价标准,付款及时,各类凭证、账表齐全,记录及时准确。为售粮人提供便民服务。

无证组织收购的企业可直接判定为规范化管理不达标企业,无工作方案,工作流程不合理的,每项扣0.2分;未按规定制作收购凭证或凭证不规范的、账表不规范或记录不及时的每项次扣0.2分;未向售粮人提供配套服务的,扣0.1分。

11

粮油入仓入库

制订粮油入库入仓(做垛、囤等)工作方案,作业流程合理,安全措施明确,对入仓粮油质量有要求,有检验记录,对入库入仓过程记录完整,能耗、破碎率增加值等符合要求,做到不同粮食分类堆放,及时建卡、账、簿,无明显杂质聚集现象。

无工作方案、安全措施、过程记录的,每项扣0.5分;能耗、破碎率等未达标的,未及时建卡、账、簿的,每项扣0.5分。

12

粮油出库

制订粮油出库出仓工作方案,作业流程合理,安全措施明确,有能耗、破碎率增加值要求,执行出仓出库粮油品质检验制度。

无工作方案、安全措施的,每项扣0.2分;无能耗、破碎率要求或超过要求的,每项扣0.1分。

13

仓储管理

粮情检查与处置

企业负责人、仓储业务部门负责人、保管员职责清晰,工作流程合理,有关人员操作规范,工作记录准确,处置及时有效,库存粮食杂质、水分、自然损耗等要求明确。

各级管理人员责任不清或未落实的,每一级扣0.3分;工作流程不合理的或未按程序组织作业的,扣0.5分;工作记录不完整、不清晰的,每一本扣0.1分;储粮安全隐患处置不及时的扣1分;自然损耗超过国家标准的,每一个货位扣0.5分。装备计算机测温系统仓容占总仓容比例达到70%的,加0.2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再加0.1分;计算机测温系统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且正常使用的,加0.1分。

14

化验室

有符合要求的化验室,岗位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合理,档案完整,有基本的粮食物理化学检验仪器,化验室管理规范。

无化验室的直接判定为规范化管理不达标企业。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岗位责任不明确、工作流程不合理、档案不完整、缺少基本检验仪器的,每项扣0.1分。通过国家认证的化验室,加0.2分。

15

库存粮食品质

建立库存粮油轮换机制,执行粮油分类储存制度,库存粮油品质受控,政策性粮油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政策性粮油储存品质不符合规定标准,每个货位扣1分;未建立轮换机制的,扣0.2分;有混存现象的,每个货位扣0.5分;粮油质量档案不健全的,扣0.5分。政策性粮食品质比国家标准或合同规定标准好的,每个货位加0.1分。

16

通风作业

能够按照技术规程组织作业,通风作业方案完整,作业条件清楚,有明确的温度水分控制目标,作业流程合理,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记录详细,能耗、水分未超过规定,未造成粮堆结露。

无通风作业管理制度或制度模糊的,扣0.5分;通风作业方案目标不明确、流程不合理、职责不清楚、记录不详细的扣0.2分;能耗水分超过标准的,扣0.1分;造成粮堆严重结露的扣2分。通风作业全面实现计算机自动控制的,加0.1分。能实现机械通风作业仓容占总仓容比例达到80%的,加0.2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再加0.1分。

17

熏蒸作业

严格执行熏蒸作业规定,储粮仓房有防虫措施,杀虫作业方案科学完整,杀虫措施得当,流程合理,职责明确,作业过程记录完整,安全措施得当,同一批次粮食每年熏蒸不超过1次,无违规作业行为,熏蒸作业现场管理规范,熏蒸作业防护措施到位。

在药剂管理和熏蒸作业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直接判定为规范化管理不达标企业。同一批粮食每年熏蒸超过1次、安全防护不达标、现场管理不规范的,每项次扣2分;无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作业方案不完整,采取措施不得当,作业流程不合理,职责不明确,记录不完整的每项扣0.2分;无防虫措施或措施不得当的,每2个货位扣0.5分。能够实现环流熏蒸作业仓容占总仓容比例达到60%的加0.2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再加0.1分。

18

仓储设施管理

仓房

有仓房建设档案、使用方法和要求,规范编号。有防鼠防雀措施,有必要的仓储设施,有安全生产措施。门窗开启灵活、关闭严密。墙面整洁。地面完整。仓房钢件定期做防锈处理。附属设备定期保养,状况完好。配电柜上锁。有必要的防水、防潮、隔热措施。有仓房维修维护的投入机制、工作机制。

无档案、无使用方法、无维修工作机制、无投入机制或仓房油罐编号不规范的,每项次扣0.2分。无防鼠防雀措施或措施不得当的,每项次扣0.1分。仓房的门窗、地面、墙面、钢件、防水、防潮、隔热、配电柜等存在不达标现象的,每2项次扣0.1分。仓房附属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未定期保养的,每项次扣0.5分。扣完为止。仓房采取特别密闭措施的,每0.5万吨仓容加0.2分。

19

设备

建立设备使用维修档案,档案且完整。有设备卡片。有设备管理办法。有设备操作规程。有备品备件管理办法。有针对精密仪表、传感器的管理措施。设备摆放整齐,及时清理维护。

无档案、卡片、操作规程、管理措施的,每一项扣0.1分;未及时清理维护、摆放不整齐的,每2件扣0.1分。

20

器材管理

各类器材堆放整齐,账务清晰,账实相符,摆放整齐、定期盘点。

无器材管理制度和领用办法,每2处扣0.1分;账务不清楚,账实不符,未定期盘点的,扣0.5分;存在大量积压,利用率低的,扣0.2分;摆放不整齐的,每2处扣0.1分。能够合理回收利用的,每项次加0.1分。

21

其他设施

有操作规程或使用办法,管理职责清晰,维护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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