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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证债字〔2009〕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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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151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9年12月11日在本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50年,票面利率为4.3%,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本期国债起息日为2009年11月30日,每年5月30日、11月3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59年11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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