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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三、 进一步明确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报送的内容

  (一)关于基本农田上图数据库成果

  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层和基本农田图斑层矢量数据。各地要按照技术规程和基本农田数据属性结构表(见附件1、2),对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基本农田相关图层属性结构进行调整,对基本农田上图成果进行完善和补充。原划定和补划的基本农田地块要区分标注。具体要求见附件1、2填表说明。

  已提交地方复核成果的地区,只需提交上述基本农田有关图层数据。未提交地方复核成果的,应与数据库成果一并提交。提交格式为原始数据格式、标准交换格式(VCT)或SHAPE格式。

  (二)关于基本农田调查汇总表

  主要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汇总表和基本农田补划面积汇总表(见附件3)。其中基本农田调查汇总表按照技术规程中附录C.2的要求,由原划定的和补划的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汇总生成;基本农田补划面积汇总表由补划的基本农田图斑地类面积汇总生成。表格成果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提交。纸质汇总表应加盖县级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

  (三)关于基本农田调查报告

  按照技术规程中附录D的要求,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提交《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报告》。纸质报告应加盖县级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报告应对基本农田地块内各地类、分布、面积和用途等情况进行分析,尤其要对基本农田地块内建设占用等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对补划基本农田的地类、分布等情况进行分析。已经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地区,要补充新一轮规划中基本农田的情况分析。

  四、 进一步明确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报送的程序

  各地要按照基本农田上图的总体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本地区基本农田调查上图的工作进度,尽快完成调查上图工作,2009年12月20日前,以省为单位组织报送全省基本农田上图成果。

  (一)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耕地保护、规划等有关部门,收集基本农田上图有关资料,负责完成基本农田上图、认定,组织核实分析、完善上图成果等工作,形成基本农田上图成果。

  (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核实县级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参加上图成果的检查与评定。

  (三)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基本农田上图成果最终验收,负责对县级基本农田上图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对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检查合格后,省级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送基本农田上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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