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系统评价机制,着力实现对企业及其风险源(点)安全状态的定期诊断。重点实行三个评价:一是职工评价。企业组织广大职工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现场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的方法主要采取“职工每天评价,班组每周评价,分厂(车间)每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岗位监控点控制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单位评价。企业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或请中介机构、安全专家进行评价。三是监管评价。各级安监局、卫生局、工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包括“1+3”安全监控体系推行情况进行评价。通过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系统评价活动,促进企业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成效初显,已经成为支撑当地安全生产的重要机制
我们在调查中看到,“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在淮安已经被总结、规范为一种安全生产工作模式。这种工作模式能够在淮安市广泛推行,是由“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所蕴涵的“方向性、科学性和指导性”等体系特征所决定的。第一,“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体现了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前提、是根本,“预防为主”是工作重心,“综合治理”是手段。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有效地防止各种不安全因素与行为,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市政府汇报语),其实质也正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落实。第二,体现了安全生产的规律。事故源于隐患。只有消除隐患,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把立足点放在事故及职业危害隐患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上,抓住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第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以人为本既表现在以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为本,也表现在发挥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把落实安全监控责任同完善岗位负责制结合起来,把安全监控的责任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及职工个人,为实现安全生产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平台。第四,体现了机制的创新。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实现了事故隐患与职业危害监控的体系化、模式化,提高了事故隐患及职业危害监控的针对性、时效性,无疑是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上的一个重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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