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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方大同、王力宏和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方大同、王力宏和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9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台发[2009]77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歌嘹亮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方大同、王力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09年11月19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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