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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2
  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度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人数

 

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电子邮箱

 

城乡共建情况

(注明共建村镇名称)

 

 

 

 

 

 

 

 

 

 

 

 

近三年获部级以上奖项情况

 
  

申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主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意见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意见:

 

 

考核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填表说明

1.简要情况栏填写:创建活动主要工作做法、经验、特点和效果,重点围绕中心工作,突出“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情况;

2.“主管部门”指国务院国资委;

3.申报单位为国资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下属单位的,“申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意见”栏需由国资委直属单位、直管协会盖章。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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