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申报条件

  1.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获得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和首都文明单位(双文明单位)称号;

  2.符合首都文明单位条件;

  3.在参与首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具有带头和示范作用。

  对2008年获得首都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的单位优先申报。

  (五)国资委直属机关文明单位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建设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自觉遵守《首都文明公约》,自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干部职工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敬业精神;

  2.创建工作机制好。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健全、责任落实,创建目标明确、创建计划和措施切实可行;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体系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同奖惩的激励约束机制;

  3.廉政建设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较强;廉政建设责任明确,廉政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监督制约有效,无违法乱纪行为;

  4.文化建设好。重视文化建设和智力投资,有必要的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重视加强对职工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重视抓好离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5.“五委会”工作开展好。“五委会”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无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室内外环境整洁优美,落实门前“三包”,无卫生死角,庭院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95%以上,环保工作和食堂卫生达标,无食物中毒事件;计划生育率和晚婚率达到100%,晚育率达到95%以上,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申报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标兵及首都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单位标兵的单位,不再申报国资委直属机关文明单位。

  (六)国资委机关文明处室申报条件

  1.处室全体同志能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工作程序规范,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

  3.处室全体成员团结协作,团队精神强,工作热情高;

  4.处室全体成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处室全体成员认真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献爱心、捐款捐物等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6.处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7.室内整洁,环境优雅。

  (七)国资委直属机关十佳文明之星申报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政治学习积极,按支部要求圆满完成学习任务,无缺课现象;积极参加“321”读书活动;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业务素质过硬;

  3.发现、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较强,工作中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