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关于通报表扬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
(教体艺厅[2009]9号)
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的主题为“阳光体育与祖国同行”的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自2008年10月26日开始到2009年4月30日已圆满完成。在冬季长跑活动期间,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学校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以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为契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冬季长跑活动,掀起了冬季阳光体育运动的新高潮,为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努力。
为推动冬季长跑活动持续、有效的开展,进一步推广典型经验,表扬先进,切实做好学生冬季长跑活动,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8〕10号)精神,决定对北京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北京市怀柔区等420个地(市、区)、县(市)给予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同时希望全国各地向他们学习,在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为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
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一、省级优秀组织单位(18名)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重庆市 甘肃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