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底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9]140号)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2009年11月13日我局组织对你公司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底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建造质量。
附件: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底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底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9年11月13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检查内容
(一)混凝土浇筑和质量控制;
(二)混凝土养护和验收情况。
三、检查活动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核岛底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进行了例行核安全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一)。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关于1号机组核岛底板混凝土浇筑及养护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国核工程有限公司关于1号机组核岛底板验收情况的汇报。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1号机组核岛底板现场进行了检查,对相关记录和程序文件进行了抽查,并与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单位(人员名单见附二)对检查给予了积极配合,检查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