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的通知
(海管字〔2009〕77号)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咨询中心,各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
2009年9月3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国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会议。现将张宏声副局长、于青松司长、吕彩霞副司长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新局面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张宏声
同志们:
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国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国家海洋局向到会的各位专家、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衷心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海洋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这次会议是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家海洋局全面履行新“三定”方案、海洋管理工作面临新机遇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海域使用论证是海域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其根本作用在于对项目用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为行政审批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撑。自论证工作开展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形成了一支业务素质较高、专业结构较合理的论证专业队伍,培养了一批责任心强、敬业奉献、工作水平高的专业技术骨干。同时,国家和地方还组建了多层次、专业配备合理的评审专家队伍,制定了较为规范的评审办法,为保证论证报告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多年的实践证明,海域使用论证已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海域资源,实现科学用海、科学管海的重要抓手。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对于合理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广大用海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
首先,海域使用论证是海域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切入点”。海域是海洋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海域使用论证作为海域使用审批的必经环节,是海域作为生产要素进入经济活动的第一关口,是对海洋产业进行有效调控的重要手段,在优化海洋产业布局、调控海洋产业规模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海洋经济发展迅猛,用海需求旺盛,海域使用论证必须从国家发展的整体战略高度出发,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发展的形势,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速度与效益、海洋产业协调、区域发展平衡等重大问题。
其次,海域使用论证是合理配置海域资源的“过滤器”。目前,沿海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纷纷提出了大规模的围填海规划和计划。但有一些地方重眼前,轻长远,缺乏集约节约用海意识,在建设项目尚不明确和未作充分论证的情况下,盲目圈占海域,围而不填,填而不用,造成海域使用效率不高,海域资源浪费较为严重。同时,部分用海单位只关注围填海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岸线保护和海洋环境问题,对海洋开发风险也缺乏应有的关注。海域使用论证就是要通过项目用海的选址、方式、面积合理性分析,以及围填海平面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筛选掉那些选址不合理、用海规模过大、滥用岸线资源、严重破坏环境等用海项目,实现科学用海,充分发挥海域资源的整体效益。
第三,海域使用论证是全面协调用海关系的“减震阀”。随着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业之间的用海矛盾不断显现,突出表现为涉及广大渔民切身利益的渔业用海与建设用海之间的矛盾,渔民群体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妥善处理行业用海矛盾,特别是渔业用海与建设用海的关系已成为当前海域管理的重要课题。海域使用论证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通过对利益相关者的调查分析,提前发现项目用海可能涉及的利益冲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利益协调方案和建议,为审批项目用海、化解用海矛盾发挥“消波减震”作用,以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沿海地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