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所等8家单位通过验收的通知
(国认实函[2009]188号)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上海市纤维检验所、浙江省纤维检验局、湖南省纤维检验局、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
你单位已按要求通过了我委组织的资质认定评审,经审核,同意批准你单位通过验收。你单位可以在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内开展质量监督检验业务。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及证书号见附件。
你单位应继续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检验技术水平,确保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
请在接到本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领取验收证书及印章。
附件: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及证书号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及证书号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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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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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范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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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2009)国认监
验字(03)号
| 食品、化妆品、电器、建材、灯具、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轻工产品
| 通过验收的检验产品具体见证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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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2009)国认监
验字(13)号
| 食品、饲料、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建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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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2009)国认监
验字(04)号
| 食品,化工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建材,机械,电器,贵金属,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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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 (2009)国认监
验字(40)号
| 食品,建材,五金,机电产品,包装产品,化工产品,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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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纤维检验所
| (2009)国认监
纤验字(19)号
| 棉纤维,毛、绒纤维,化纤,羽毛羽绒,纺织品,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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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纤维检验局
| (2009)国认监
纤验字(05)号
| 棉花,羊毛(绒),生丝,化纤,纱线,服装,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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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纤维检验局
| (2009)国认监
纤验字(07)号
| 纤维,纺织品,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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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
| (2009)国认监
纤验字(03)号
| 纤维及纤维制品,纱线,纺织品,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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