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122号)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豁免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要约收购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Peaktrade Investments Ltd.因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99,842,178股,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5,572,649,089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4.5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