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类资产清查登记表包括以下内容:
①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
--土地类(财清外基表01-1)
--房屋、建筑物类(财清外基表01-2)
--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大型工器具、生活及其他管理设施类(财清外基表01-3)
--在建工程类(财清外基表01-4)
②存货清查登记表(财清外基表02)
③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清查登记表(财清外基表03)
④长期投资清查登记表(财清外基表04)
⑤无形资产、递延及其他资产清查登记表(财清外基表05)
2.各项负债清查登记表(财清外基表06)
3.所有者权益清查登记表(财清外基表07)
--原始投入明细表(财清外基07-1)
(二)基础表编制说明
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
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按照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分为土地类(财清外基表01-1),房屋、建筑物类(财清外基表01-2),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大型工器具、生活及其他管理设施类(财清外基表01-3)和在建工程类(财清外基表01-4)四个部分。
1.土地清查登记表--(财清外基表01-1)
内容:本表反映境外清产核资企业所拥有的全部土地情况。一是企业所拥有土地的全部面积及使用情况,二是拥有全部土地的帐面值和清查值。
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①全部面积及使用情况:指所拥有的全部土地面积总数,即按使用情况划分为在用、待用、租出和其他类土地面积。
②在用:指自己使用的土地,包括生产用地面积和非生产用地面积。
③待用:指准备使用,但还未正式使用的土地面积。
④租出:指租给外单位、并收取一定租金的土地面积。
本表说明二点:第一,本表按企业占有土地使用情况的不同,将全部土地分为在用、待用、租出、其它等四部分。第二,土地在交叉使用的情况下,以为主使用的内容为标志进行清查登记。如一幢楼房中既有生产车间,又有办公室,则按主要使用的内容进行清查和登记。
2.房屋、建筑物类--(财清外基表01-2)
内容:本表反映所拥有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各种房屋、建筑物以及与其不可分割、配套使用的各种附属设施,及房屋建筑物的结构、数量、使用年限、价值等。
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①结构:指房屋、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如钢结构、钢混结构、砖木结构、其它结构等。
②应提折旧年限:指固定资产按规定应计提折旧的年限。驻在国或地区的规定与我国现行会计制度不一致的,按驻在国或地区的规定填列。
③已使用年限:指固定资产从使用起,到清查时止已经使用过的年限。
④毁损、待报废固定资产: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发生毁坏、报废的;由于使用年限已到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或由于某种原因需要提前报废,但还未正式批准,等待报废的固定资产。
本表说明五点:第一,为了便于填报、核查和汇总,本表按房屋、建筑物等分别进行清查登记;第二,资产除按第一点中的分类进行清查外,凡属被国内主管部门占用、合资合作企业占用和个人占用(无偿占用)资产的,还需分别进行清查登记。第三,为了说明企业资产的新旧程度,表中设置了“使用年限”指标,下面分设“应提折旧年限”和“已使用年限”两个指标。第四,为了查清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盈亏损失情况,满足汇总表的需要,表中设置了“盘盈”、“盘亏”、“毁损”等指标。第五,帐面已提足折旧,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只清查登记其实物量,不再登记其价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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