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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开展海事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的情况和征集到的职工意见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部海事局党工部。
  (二)部海事局在海事文化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已初步提出了海事核心理念,并对海事工作的使命、宗旨、发展愿景、发展理念和海事精神进行了理论阐述(具体内容见附件)。各单位可以此内容作为开展大讨论活动的参考,并结合大讨论活动成果,对海事核心理念的内容进行修改。
  (三)部海事局将在这次大讨论活动的基础上,初步归纳提炼出海事核心价值观的表述方式,并以适当形式再次面向全国海事系统征求意见。
  (四)为保证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信息沟通顺畅,请各单位明确本单位开展大讨论活动的主管部门和联系人,并报部海事局党工部。
  联系人:宋永强、刘政;
  电话:010-65292575、65292693 传真:010-65292695

  附件:海事核心理念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海事核心理念

  一、中国海事使命:保障水上安全 维护国家主权 实现卓越服务
  海事使命是海事管理机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是海事管理机构肩负的最大责任,是其存在的最根本目的,深层次地反映了海事管理机构的任务和目标。
  保障水上安全:水上安全包括水上交通安全和水上环境安全。海事管理机构通过行使国家赋予的水上安全监管职能,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清洁,这是海事管理机构存在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集中概括了海事机构的基本任务和使命。
  维护国家主权:经授权,中国海事局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海事事务,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承担国际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外代表国家行使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职权,依法维护国家主权,主要包括水上巡航执法、防治船舶污染、审批外国籍船舶进入我国水域、发布航行通(警)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海员证书认可和保护海员的权益、航标测绘和港口航道图出版、海上搜救及事故调查等内容。
  实现卓越服务: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承担国家水上安全监管职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具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属性。海事管理机构必须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有效的监管、优质的服务,全面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中国海事宗旨:更安全 更清洁 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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