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完善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新型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充分发挥行政机制、互助机制、志愿机制、市场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社区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促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作用,提倡“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合理设置服务窗口,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鼓励开展全程委托代理、全年无休假等便民服务。大力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城乡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居)委会;凡依法应由村(居)委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村(居)委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村(居)委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机构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尽快建立健全以区、县为单元,以社区、街道为依托,全国统一的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研究制定社区志愿者在升学、择业、晋升等方面的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站),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鼓励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内部食堂、浴室、文体和科教设施,支持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城市流浪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各种服务,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商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进社区。进一步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深入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双进工程”。充分挖掘社区资源,鼓励开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居民食堂或就餐点,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方便的就餐送餐服务。引导社区居民树立节能环保观念,积极推动社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剩余物资的调剂互换。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运作等方式,对社区组织开展的公益性服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微利服务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鼓励通过社区网站、呼叫热线、短信平台和有线数字电视平台、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自助终端,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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