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
一是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要在当地党委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工商联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选派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责任心强的党员同志参加指导工作,参加指导工作的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学习,先学一步、多学一些;要虚心向其他单位的同志学习,搞好协调配合;要善于发现问题,积极提出建议;要勤于思考、勤奋工作、廉洁自律、勇于奉献。
二是要紧密联系实际,加强分类指导。要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形式和载体,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明确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的任务,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合理安排各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三是要把履行指导职责与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上水平"这一核心,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引导、扶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大力宣传新时期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要认真落实总局近几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要按照总局党组提出的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优质服务。
四是要积极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要发挥个私协会与会员群众联系紧密和组织健全的优势,通过协会广泛动员和组织会员企业中的党员以及个体工商户中的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尤其是要搞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的教育培训。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宣传,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学习实践活动,并在活动中考察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三、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