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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测绘与地理信息软件测评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测绘与地理信息软件测评的通知
(测办[2009]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08]128号)的精神,国家测绘局科技与国际合作司和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决定共同开展测绘与地理信息软件的测评工作,以进一步促进科技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与推广,引导测绘与地理信息软件开发方向,繁荣测绘与地理信息软件市场,积极为重大测绘工程实施提供成熟、稳定的软件产品,并为相关民族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奠定基础。软件测评工作委托国家遥感中心、中国地理信息系统协会具体负责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软件测评的原则

  测评本着软件开发单位自愿参加和“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原则,根据测评内容,采用统一的测评标准、测评流程,在相同的测评环境下,对参评软件的相应功能进行全面的测评。

  二、软件测评的范围

  根据测绘事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需要,逐年对国产测绘与地理信息软件,包括数据处理类、建库类、平台类、系统管理类及各种专题应用软件等进行测评。

  三、测评出的优秀软件产品将列入《测绘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在各级测绘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时,优先购买,并利用多种渠道向全社会进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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