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09年第17号--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五批)》、《自动电饭锅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交流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等的公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确定

  4.1 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应依据GB/T8059(所有部分)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同时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源效率等级应依据GB12021.2的现行有效版本中能源效率等级判断方法的要求和检测报告确定。
  4.4 耗电量和各类型间室的容积应依据GB12021.2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耗电量应不超出相应能源效率等级的取值范围。对于具有可变温间室的电冰箱,所能达到的每类温度区间对应的能源效率等级都应满足额定能源效率等级。但能效标识标注的耗电量按变温室温度设定在可变温温度范围的中间值附近并按冷藏室、冰温室或一、二、三星级冷冻食品储藏室就高取特性温度确定。
  4.5 依据国家标准为GB12021.2的现行有效版本。

5 标识的印制和粘贴

  5.1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2 标识应采用80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制。
  5.3 标识应采用不干胶方式粘贴,去除后不应玷污面板。
  5.4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台电冰箱均应粘贴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5.5 标识应粘贴在电冰箱正面面板的右上部位。
  5.6 粘贴在电冰箱上的标识应符合本规则第2条的规定,图案、文字、规格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
  5.7 如果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物以及宣传中使用标识,标识可按比例放大和缩小,可以单色印刷,但标识中的文字应清晰可辨。

6 标识的备案

  6.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型号逐一备案。型号不同但制冷系统结构相同、耗电量和各类型间室的容积一致的产品在备案时可不再提交检测报告。
  对于具有多种气候类型的电冰箱,包含ST气候类型时(但不包含T气候类型),CC(气候类型修订系数)取1.1;包含T气候类型时,CC(气候类型修订系数)取1.2。
  对于单一T气候类型和包含T气候类型的冰箱,应提供在T气候类型条件下储藏温度的检测报告(依据GB/T 8059(所有部分)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
  6.2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见附件3),以及《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并同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WWW.energy—labe1.gov.cn)上填写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
  6.3 产品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授权机构重新备案。
  6.4 授权机构应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信息的核查和备案工作(因生产者或进口商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对标识信息进行登记、存档、编备案号,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者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型号的标识备案情况;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标识使用情况等能效标识相关的资料。
  6.6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对于通过备案核验的企业,授权机构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其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
  7.2 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备案信息。
  7.3 授权机构应建立产品能源效率数据库,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产品能源效率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4 授权机构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电话:(010)58811738。

  附件1:

  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图(略)

  注:标识样式和规格以二级为例,实际标识等级按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确定。请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4年底71号)。

  附件2:

  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  检: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审  核: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批  准: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者/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1.报告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4.报告涂改无效。
  5.若对检测报告持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处理。
  6.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7.检测和判定依据为家用电冰箱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所引用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

  检测报告

  编号:                                     共 页 第 页

  ┏━━━━━━━┳━┳━━━━━━━┳━━━━━━━━━━━━━━━━━━━━━━━━━━━━━┓
  ┃       ┃ ┃ 规格型号  ┃                             ┃
  ┃ 样品名称  ┃ ┃       ┃                             ┃
  ┃       ┃ ┣━━━━━━━╋━━━━━━━━━━━━━━━━━━━━━━━━━━━━━┫
  ┃       ┃ ┃ 商  标  ┃                             ┃
  ┣━━━━━━━╋━╋━━━━━━━╋━━━━━━━━━━━━━━━━━━━━━━━━━━━━━┫
  ┃ 抽样单序号 ┃ ┃  样品等级 ┃                             ┃
  ┣━━━━━━━╋━╋━━━━━━━╋━━━━━━━━━━━━━━━━━━━━━━━━━━━━━┫
  ┃抽(送)样地点┃ ┃  样品数量 ┃                             ┃
  ┣━━━━━━━╋━╋━━━━━━━╋━━━━━━━━━━━━━━━━━━━━━━━━━━━━━┫
  ┃抽(送)样日期┃ ┃  样品基数 ┃                             ┃
  ┣━━━━━━━╋━╋━━━━━━━╋━━━━━━━━━━━━━━━━━━━━━━━━━━━━━┫
  ┃  到样日期 ┃ ┃  原编号或 ┃                             ┃
  ┣━━━━━━━╋━┫       ┃                             ┃
  ┃检测完成日期 ┃ ┃  生产日期 ┃                             ┃
  ┣━━━━━━━╋━┻━━━━━━━┻━━━━━━━━━━━━━━━━━━━━━━━━━━━━━┫
  ┃ 检测依据  ┃                                       ┃
  ┣━━━━━━━╋━━━━━━━━━━━━━━━━━━━━━━━━━━━━━━━━━━━━━━━┫
  ┃ 检测项目  ┃各类型间室的有效容积、耗电量                         ┃
  ┣━━━┳━━━┻━━━━━━━━━━━━━━━━━━━━━━━━━━━━━━━━━━━━━━━┫
  ┃   ┃  对××××生产的型号为××××电冰箱的有效容积、耗电量项目进行检测,       ┃
  ┃   ┃  所检项目分别符合GB 12021.2的相关要求,其能源效率等级为x级。           ┃
  ┃   ┃  (以下空白)                                   ┃
  ┃ 检 ┃                                           ┃
  ┃ 测 ┃                                           ┃
  ┃ 结 ┃                                           ┃
  ┃ 论 ┃                                           ┃
  ┃   ┃                          (检测报告专用章)        ┃
  ┃   ┃                            年 月 日          ┃
  ┗━━━┻━━━━━━━━━━━━━━━━━━━━━━━━━━━━━━━━━━━━━━━━━━━┛

  编号                             共 页 第 页

  ┏━━┳━━━━━━━━━━━━━┳━━━━━━━━━━━━━━━━━━━━━┓
  ┃  ┃电源性质         ┃□三相 □单相              ┃
  ┃  ┣━━━━━━━━━━━━━╋━━━━━━━━━━━━━━━━━━━━━┫
  ┃  ┃气候类型         ┃□SN  □N  □ST □T         ┃
  ┃  ┣━━━━━━━━━━━━━╋━━━━━━━━━━━━━━━━━━━━━┫
  ┃  ┃冷藏室          ┃□直冷 □风冷              ┃
  ┃  ┣━━━━━━━━━━━━━╋━━━━━━━━━━━━━━━━━━━━━┫
  ┃  ┃冷冻室          ┃□直冷 □风冷              ┃
  ┃  ┣━━━━━━━━━━━━━╋━━━━━━━━━━━━━━━━━━━━━┫
  ┃  ┃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____设计温度____ ┃
  ┃  ┃其他间室         ┃                     ┃
  ┃  ┃             ┃特性温度                 ┃
  ┃  ┣━━━━━━━━━━━━━╋━━━━━━━━━━━━━━━━━━━━━┫
  ┃  ┃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____设计温度____ ┃
  ┃  ┃其他间室         ┃                     ┃
  ┃  ┃             ┃特性温度______              ┃
  ┃  ┣━━━━━━━━━━━━━╋━━━━━━━━━━━━━━━━━━━━━┫
  ┃  ┃             ┃□直冷 □风冷 间室名称____设计温度____ ┃
  ┃  ┃其他间室         ┃                     ┃
  ┃  ┃             ┃特性温度                 ┃
  ┃  ┣━━━━━━━━━━━━━╋━━━━━━━━━━━━━━━━━━━━━┫
  ┃  ┃是否含有1 5L及以上容积、 ┃□是  □否               ┃
  ┃  ┃具有冰温区功能的变温室  ┃                     ┃
  ┃  ┣━━━━━━━━━━━━━╋━━━━━━━━━━━━━━━━━━━━━┫
  ┃  ┃是否容积大于4 00L并带有  ┃                     ┃
  ┃样 ┃穿透式自动制冰功能    ┃□是  □否               ┃
  ┃  ┣━━━━━━━━━━━━━╋━━━━━━━━━━━━━━━━━━━━━┫
  ┃品 ┃冷凝器形式        ┃□外挂式 □平背式 □底冷式 □其他   ┃
  ┃  ┃             ┣━━━━━━━━━━━━━━━━━━━━━┫
  ┃  ┃             ┃                     ┃
  ┃  ┣━━━━━━━━━━━━━╋━━━━━━━━━━━━━━━━━━━━━┫
  ┃描 ┃温控器形式        ┃□机械 □电子              ┃
  ┃  ┣━━━━━━━━━━━━━╋━━━━━━━━━━━━━━━━━━━━━┫
  ┃述 ┃冰箱门数         ┃□单门 □双门口多门           ┃
  ┃  ┣━━━━━━━━━━━━━╋━━━━━━━━━━━━━━━━━━━━━┫
  ┃及 ┃温控器安装位置      ┃□冷藏室 □冷冻室 □其它____      ┃
  ┃  ┣━━━━━━━━━━━━━╋━━━━━━━━━━━━━━━━━━━━━┫
  ┃说 ┃             ┃                     ┃
  ┃  ┃照明灯安装位置      ┃□冷藏室 □冷冻室 □其它____      ┃
  ┃明 ┃             ┃                     ┃
  ┃  ┣━━━━━━━━━━━━━┻━━━━━━━━━━━━━━━━━━━━━┫
  ┃  ┃其它说明:                              ┃
  ┗━━┻━━━━━━━━━━━━━━━━━━━━━━━━━━━━━━━━━━━┛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