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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1169号)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地址名称变更的请示》(中再资产发〔2009〕15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1号”。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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