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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2009年第121号――发行200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四期)国债

财政部公告
(2009年第12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面值15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15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273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8.979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39%,2009年11月2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25日发行结束,11月27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由上海证券市场所另行通知。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

  四、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0年8月23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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