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六、认真撰写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深化统计工作成果。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是对本地区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及运营情况的分析总结,是国有资产统计成果的综合体现。各地国资委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运营分析工作,深入分析本地区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绩效、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变动情况,认真撰写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做到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图表分析与文字说明相结合、事实描述与原因分析相结合,问题剖析与改进建议相结合,有理有据,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同时做好国有资产运营分析报告的及时报送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七、规范填报范围,按时完成报表上报工作。《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填报范围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地方国资委等政府部门直接持股的国有参股企业,其中参股企业数据单独汇总,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据一并报送。各地区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应于2010年5月10日前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集团企业所属境内外大型企业分户报表的填报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三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三级子企业报送;中小型企业分户报表的填报级次为集团总部及所属二级以上(含二级)子企业,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二级子企业报送。

  (二)2009年度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依次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2009年度本地区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

  (四)本地区企业2009年度国有资产运营情况分析报告。

  八、继续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评估。各地国资委要及时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总结,加强统计工作质量评估与经验交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水平。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实施报表质量评估制度,在加大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力度的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对各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的工作组织和报表质量进行认真评定。对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对于工作组织不力或不当、报表数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给全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地区将提出通报批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