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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

第一部分: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和受托资产及投资管理资产报告


  1.责任准备金评估声明书
  总精算师关于责任准备金及相关精算项目的声明,应涵盖如下内容:
  1)关于总精算师的描述,包括:
  · 姓名
  · 职位 (总精算师/财务总监)
  · 与公司的关系(从业时间)
  · 精算师资格
  2)关于总精算师工作范围和本声明报告涵盖项目(责任范围)的描述,例如:
  “本人检查了年度报表(时间)中责任准备金及相关精算项目所用精算假设和精算方法。
  涉及的业务/险种范围包括:
  ·传统寿险
  · 分红寿险
  · 万能保险
  · 投资连结保险
  · 健康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
  涉及的准备金项目包括: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
  · 寿险责任准备金
  ·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 ……”
  如果精算报告依赖他人提供的数据,需对此做出声明。
  3)总精算师关于2) 中所列责任准备金及相关精算项目的声明,例如:
  “本人认为上述责任准备金及相关精算项目:
  · 符合相关法律和规定
  · 计算符合一般精算标准和精算原则
  · 对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提供合理的准备
  · 与上一年度的计算基础和假设一致,除了……”
  如果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基础和假设有重大变化,声明中应该予以说明。
  4)总精算师的签名及签名日期
  5) 附录:关于责任准备金及相关精算项目计提基础的具体描述,要求总精算师按保险业务类别对2) 中所列项目选择适当的描述方式,以便能够清晰的阐明各业务分类的准备金计提基础,包括但不局限于:
  · 保单责任准备金评估假设(如:生命表、残疾率表和疾病发生率表,评估利率);
  · 保单责任准备金评估的精算方法(修正方法);
  · 保单责任准备金评估的处理方法(如:年龄的确定方法、评估所采用的分组方法和插值方法、次标准体业务的额外准备金等);
  · 具体险种保单责任准备金评估基础汇总表

险种名称

评估利率

生命表

残疾率表

疾病发生率表

修正方法

      


  2. 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
  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按承保类型不同,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分开填报;按业务性质不同,直接业务、分入业务和分出业务分开填报;按保险险种不同,依照总体说明中的分类分别填报。
  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要求填报保险公司直接承保业务的负债信息,内容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责任准备金”、“理赔费用准备金”、“独立账户负债”、“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和“其它”负债等。此处需特别说明的是:
  此表的填报内容不包括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及万能保险平滑准备金;
  “其它”负债要求填报与保险利益相关的其它负债,包括应当给付的效力终止保单的现金价值及其它由公司精算部计提的应给付但尚未实际支付的保险利益。对于“其它”负债项目中填列的各项内容,应当在本表的附注中给出具体说明。
  上述负债项目除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及万能保险平滑准备金引起的差异和“其它”负债外,其它负债项目应与保险公司在新会计准则下适用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一致,其报告口径严格参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此外,各险种的保费不足准备金需要单独披露。如果某项负债按保险险种细分类有困难,如理赔费用准备金,可以只填报各险种大类即传统寿险、分红寿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合计数,但需在本表的附注中予以披露及说明。
  表1-1-1填报年末实际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和保单相关负债数额,此表的各项负债的合计数应与公司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对应项目一致;表1-1-2填报相应的法定最低标准下的数额。
  3.过去五年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汇总表
  本表为过去五个年度末实际提取责任准备金和保单相关负债情况汇总表。表1-2-1填报个人业务;表1-2-2填报团体业务。
  列“0年”填报本年末保单责任准备金数额,列“-1年”填报上年末数额,依此类推。列“0年”中填报的数额应与表1-1-1中的相应数额一致。实际填报中,表头以实际会计年度代替。
  历史数据的填报追溯至2005年度。若公司未按本填报说明的要求填报历史数据,需给出相关说明。
  4. 本年度责任准备金及保单相关负债评估基础变更报告表
  表1-3记录本年度中保单责任准备金评估基础的变化及变化所引起的保单责任准备金变化。每一项评估基础的变更都要求逐一编号记录。本年度新签发的保单所采用的新的评估基础不属于变更的范畴。对于每一变更,按下述要求填报:
  列(1):承保类型区分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
  列(2):业务分类区分传统寿险、分红寿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分类定义参照总体说明;
  列(3):涉及业务范围给出变更所涉及的险种和保单的描述;
  列(4):准备金科目指评估基础发生变更的保单责任准备金科目,包括已发生未报案责任准备金;
  列(5):变更时间填报评估基础变更的具体时间;
  列(6):变更前评估基础的简述;
  列(7):变更后评估基础的简述;
  列(8):原有(变更前)评估基础下,本年度末相应的保单责任准备金;
  列(9):现有(变更后)评估基础下,本年度末相应的保单责任准备金,即本年度末实际提取额;
  列(10):评估基础变更引起的保单责任准备金变化额,等于列(9)减列(8);
  行A.1至行A.7为相关个人业务保单责任准备金评估基础变更引起的变化的汇总;
  行B.1至行B.7为相关团体业务保单责任准备金评估基础变更引起的变化的汇总。
  5. 年度末及过去五年受托资产及投资管理资产汇总表
  表1-4填报本年度末及过去五年公司委托管理业务的受托资产及投资管理资产金额。按业务类型分为健康保险委托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受托管理资产、企业年金投资管理资产和其它。
  列“0年”填报本年末相应数额,列“-1年”填报上年末数额,依此类推。历史数据的填报追溯至2005年度。

第二部分:业务统计报告

  1. 直接业务保单变动情况统计表
  保单变动情况统计只针对保险期间大于或等于一年的直接承保业务,不包括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和委托管理业务。按承保类型的不同,保单变动情况按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分开填报。表2-1-1填报个人业务的保单变动情况;表2-1-2填报团体业务的保单变动情况。上述两表中,银行业务均要求单独列报。
  表2-1-1个人业务表按保险险种不同,区分为传统寿险、分红寿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长期健康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具体分类方法参见总体说明。表2-1-2团体业务表按产品的特性,区分保障型产品与储蓄型产品分别填报。保障型产品指保险责任主要为提供保险保障的产品,如团体一年期定期保险;储蓄型产品指储蓄功能为主、基本没有保障元素的产品。对于某一具体险种是属于保障型还是储蓄型,由填报公司自行判断确定。
  保单变动情况统计表(表2-1-1和表2-1-2)的填报内容(列):
  · 保单件数:填报主合同件数,对于附加契约不统计保单件数;此处附加契约指无单独保单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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