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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开户资料联网核查异常的投资者身份信息复查工作的通知

  证券公司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如下两种中的一种最优通讯方式,但须与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数据集中报送使用的通讯方式一致:
  (1)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PROP系统;
  (2)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D-COM系统。

  附件2:
  证券公司接收下载数据文件操作说明

  结算公司将通过PROP数据交换系统及D-COM系统下发“投资者身份信息核查异常明细表”。
  如证券公司此前在资金账户数据报送工作中选择通过PROP通道报送数据的,结算公司将通过PROP系统下发“投资者身份信息核查异常明细表”;证券公司选择通过D-COM通道报送数据的,结算公司将通过D-COM系统下发“投资者身份信息核查异常明细表”。
  通过PROP系统接收文件:
  各证券公司可通过PROP系统的综合业务终端或PFX软件下载反馈文件,其中PFX软件提供文件的自动或手动交换功能,而综合业务终端仅提供文件的手动交换功能。有关PROP数据交换功能的介绍,请参见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09年5月21日发布PROP公告:《关于推出PROP数据交换功能的通知》。
  用户在使用综合业务终端软件或PFX软件下载文件前,必须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如用户通过PFX软件下载数据,请登录结算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 的技术专区->上海市场->软件下载栏目中下载“PFX安装软件”,并完成安装。
  (2)PROP网关管理员应为需要使用文件交换功能的操作员进行相关权限的赋权操作,权限包括:

PROP域名

服务名

服务类型

权限描述

SSCCRC

PROP_FTP

00

PROP用户间文件交换-查看可接收文件

SSCCRC

PROP_FTP

01

PROP用户间文件交换-文件删除

SSCCRC

PROP_FTP

02

PROP用户间文件交换-文件更名

SSCCRC

PROP_FTP

03

PROP用户间文件交换-文件发送

SSCCRC

PROP_FTP

04

PROP用户间文件交换-文件接收

SSCCRC

PROP_FTP

05

PROP用户间文件交换-查看已发文件状态

SSCCRC

PROP_QRY

20

PROP用户间文件交换-用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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