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公司每周通过该接口文件将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信息复查处理结果上传结算公司备案。
(2)证券公司代码(字段:ZQGSDM),表示开户代理机构所属证券公司的6位结算参与人代码。
(3)复查通知序号(字段:FCTZXH)对应于结算公司在接口文件“投资者身份信息核查异常明细表”(SFZHCQK)中下发的复查通知序号。
(4)身份证类型(字段:SFZLX):“1”-第一代身份证,“2”-第二代身份证。
(5)读卡器校验情况(字段:DKQJY),表示第二代身份证是否经读卡器校验无误:“1”-第二代身份证校验无误;“2”-第二代身份证校验有误;“3”-第二代身份证未使用读卡器校验;“4”-不适用(第一代身份证)。
(6)三方存管办理情况(字段:SFCG),表示银行端是否已确认投资者办理了三方存管签约手续:“1”-银行端已确认办理签约手续(不包括仅办理了预指定的情形);“2”-银行端未确认办理签约手续;“3”-因投资者未在原开立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处开立资金账户等原因,证券公司不能了解银行端是否确认办理签约手续。
(7)证券、资金账户比对结果(字段:ZHBD),表示投资者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开户资料中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比对一致:“1”-一致;“2”-不一致。
(8)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情况(字段:QTZJ),表示对于使用第一代身份证开户的投资者提供除身份证外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情况,例如提供居民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或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等身份信息核查系统核查的情况:“01”-已提供居民户口簿;“02”-已提供护照;“03”-已提供机动车驾驶证;“04”-已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05”-已提供社会保障卡;“06”-已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等身份信息核查系统核实投资者身份;“07”-未提交上述材料也未能通过身份信息核查系统核实投资者身份;“08”-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开户无需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9)身份证复查异常原因(字段:FCYCYY),表示证券公司对结算公司下发的身份信息核查异常明细逐一复查后发现的异常原因:“01”-开户使用身份证为虚假身份证;“02”-开户时姓名或/和身份证号录入错误;“03”-近期发生过户口迁移;“04”-近期姓名或/和身份证号发生过更改;“05”-使用在部队服役期间办理的身份证;“06”-姓名字符数超过登记系统允许的字长;“07”-因技术系统限制、全半角取用等原因未能准确录入姓名中的生僻字或特殊字符;“08”-因移居境外已注销户籍;“09”-其他原因;“10”-未联系到投资者或不能确定身份证核查异常原因。对于因多种原因导致身份证复查异常的,应填写主要的一项原因。
(10)异常原因补充说明(字段:YCYYSM):对于在身份证复查异常原因(字段:FCYCYY)中填写“09”的,应用文字说明具体原因。
(11)处理措施(字段:CLCS),为证券公司对复查发现异常的证券账户的处理措施:“01”-已在登记系统中修改更正资料录入错误;“02”-已在登记系统销户;“03”-已限制买入,拟清空持有证券后在登记系统销户;“04”-已/拟邮寄登记公司修改开户资料;“05”-已采取其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办理新业务、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等);“06”-已解除限制措施;“07”-尚未采取措施;“08”-经复查确认属于合格账户,无需采取任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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