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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的通知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受检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检验人员签名:

  本次检验负责人签字:

 

检验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NO:

  烟 花 爆 竹 药 物 安 全
  检 验 报 告

受检单位:

                        

受检单位类别:

                        

检验类别:

                        

抽检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说  明

  一、《检验报告》无检验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无效。
  二、《检验报告》复印件未重新加盖检验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无效。
  三、《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四、《检验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五、如对《检验报告》持有异议,应于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检 验 报 告

  编号:                           共  页 第  页

受检单位名称

 

受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抽样人员

 

抽样日期

 

抽样/封样地点

 

抽样种类

 

样品特性

和状态

 

检验项目

禁用药物(氯酸盐[钾])

检验依据

□GB10631-2004  □GB10632/T-2004  □GB/T21242-2007  □其它

任务来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该批抽样产品经检验,               号产品药物中含有禁用药物氯酸盐(钾),根据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号产品药物中不含有禁用药物氯酸盐(钾),根据国家标准判定为:合格(详见附录)。

 

(检验报告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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